SF双层油罐的行业标准,你了解吗?
油罐的设计、制造、检验和验收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,尚应符合现行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。
油罐的制造应在工厂内完成。
油罐的设计由制造单位完成,油罐制造单位应依据委托方所提供的设计条件进行设计,油罐设计文件至少应包括强度及稳定计算书、设计图样、技术条件、使用说明书;油罐制造单位应对设计文件的正确性和完整性负责,并应在油罐设计使用年限内保存全部油罐设计文件。
油罐的设计使用年限不得低于20年。
油罐设计压力不应低于80KPa。
油罐低使用温度不应低于-20℃,高使用温度不应高于60℃。
油罐设置于非行车道下时,埋深不应小于500mm;设置于行车道下方时,埋深不应小于900mm;
大埋深不宜超过2100mm。
油罐应水平放置于带回填材料的基床上,油罐本身不应设置支座。
油罐设计时应考虑以下载荷:
a)设计压力;
b)油罐储存介质的液柱静压力,静压力应按照可能存储介质的大密度进行计算;
c)油罐自重(包括内件及其附件)以及正常工作条件下或试验状态下内装介质的重力载荷;
d)回填材料、地面设施的重力载荷;
e)当设置在车行道下方时,通行车辆产生的重力载荷;
f)运输或吊装时的作用力;
g)地下水浸没油罐时产生的浮力;
h)地震载荷;
i)连接管和其它部件的作用力;
j)冲击载荷。
当油罐处于车行道下方时,在埋深不小于900mm的条件下,油罐应能承受GB 1589规定的具有六轴的汽车列车大允许总质量大限值产生的重力载荷。
油罐公称直径不宜大于2800mm,其总长度不应大于公称直径的8倍。
油罐应设置固定锚带,固定锚带设计拉力应大于1.5倍油罐浸没时产生的浮力和回填材料重力载荷之差,固定束带应和抗浮基础可靠连接。